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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想用冷冻胚胎为亡夫生子,遭医院拒绝

  • 来源:本站原创
  • 时间:2020/10/2 10:17:23
无锡陈某医院实行人工助孕并成功培育出4个胚胎但两人还没有孕育下一代陈某丈夫就意外去世陈某想继续手术为医院的医院告上法庭人工助孕未完成丈夫突然离世

年8月,陈某和丈医院就诊。在医生的建议下,两人决定人工助孕,并实施了胚胎移植手术,但没有成功。

年5月,医院要求人工实施助孕,这次成功培育出4个胚胎。但由于取卵术后过度刺激,陈某胸腹腔积液,当即入院治疗。

医院保存了这些胚胎,医院签署了《胚胎冷冻、解冻及移植知情同意书》,医院实施体外受精手术。

考虑到第一次手术的失败和此次取卵手术后的身体反应,夫妇俩决定等一等。但正当二人憧憬着未来,不幸却突然发生。年7月,陈某的丈夫因意外死亡。

丈夫去世后,医院继续实施胚胎移植手术,医院的拒绝。

医院称缺少一方签字无法手术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医院起诉至法院。

医院认为,根据卫生部的相关规定,辅助生殖技术的每个医疗阶段都必须得到双方签字同意。

医院认为,陈某现为单身妇女,根据原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的保护后代原则、公益原则规定,无法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技术。

医院的要求太苛刻了,“不是我们不想去做,我们在年、年都有签字,并不是说我们不同意,而是身体情况原因,在医院。”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夫妻在此次医疗合同中签署了多次知情合同书,均是双方意愿的真实表达。

原告陈某作为丧偶妇女,有别于单身妇女,继续实施胚胎移植手术,并不违反社会公益原则,医院也无法证明,单身家庭必定会对孩子的生理、心理造成严重影响。

据此,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无锡妇幼保健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继续履行与陈某之间,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医疗服务合同,为陈某实施移植手术。

详细报道请


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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